陽城縣公安局工作職責:
1、預防、制止、偵查全縣范圍內的違法犯罪活動,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。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,組織、協調全縣重大警務行動,協調、處置全縣重大治安案件、事件和事故。
2、管理槍支彈藥、民爆物品、管制刀具和易燃、易爆、劇毒、放射性等危險物品,依法對全縣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。
3、管理全縣戶政、國籍、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我縣的居留、旅行的有關事務。
4、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家機關、社會團體、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,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,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范工作。
5、管理全縣的集會、游行、示威活動。
6、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管理,維護全縣交通、消防安全,處理交通、火災事故。
7、對判處管制、拘役、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,對被宣告緩刑、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、考察。
8、負責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和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。
9、負責對違法犯罪嫌疑人的看押、管理、教育,保障其合法權益。
10、接待和處理涉及公安刑事、行政執法中涉法問題的群眾來信來訪。
11、履行法律、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,承辦縣委、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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